一、参与评选的对象
本院夜大学、网络教育的在读学生。
二、评选“优秀学生”具体要求
(一)夜大学
1.思想进步,品学兼优,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勇于克服学习上的困难,按时完成作业,学习成绩优良;
3.参评学年内无补考记录,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;
4.组织纪律性强,自觉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保持80%以上的出勤率。
(二)网络教育
1.思想进步,品学兼优,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合理安排时间,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,做到工作、学习两不误;
3.学习成绩优良,参评学年内无补考记录,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;
4.组织纪律性强,自觉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,能积极配合学院的教务工作安排,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。
三、评选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具体要求
1.思想进步,品学兼优,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积极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。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,热心支持班级工作;
3.在学期间担任班委,表现出色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,积极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班级的管理工作。
四、评选比例
“优秀学生”评选比例原则上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5%左右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每个班级评选2名左右。
注:每位学生在同一评选批次中只能参与其中一项评选。
五、评选办法
(一)夜大学、网络教育厦门学习中心
1.“优秀学生”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参与评选,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成绩情况,于新学期开学初(毕业班于学期末)报送申请表至学院进行审批;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参与评选,班主任推荐与班级同学推荐相结合,经初步选定,于新学期开学初(毕业班于学期末)报送申请表至学院进行审批。
(二)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
1.“优秀学生”以年级为单位参与评选,由校外中心负责人根据学生的成绩情况,于新学期开学初(毕业班于学期末)报送申请表至学院进行审批;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以年级为单位参与评选,由校外中心负责人推荐名单,于新学期开学初(毕业班于学期末)报送申请表至学院进行审批。
六、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与评选
1.在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者;
2.在学期间受到工作单位行政处分或因考试作弊受到学院警告处分的。
七、对被评选为“优秀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同学,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。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其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tyc9728。